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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行业类型:房地产业)
关键字: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文章类型:办事指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来源:]
[文号:] [发布日期:10-01-06 09:43]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家庭须满足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生活居住满2年以上;

 2、申请家庭收入标准: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

 3、申请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或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二)不得申请购买的情形:

 1、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3、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已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安置房以及参加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的;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满35周岁(离异满2年以上或丧偶除外)。

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莆田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住房情况证明;

     5、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书面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在及曾经工作单位(在外县(区)、外地市的)所在地房改部门的房改证明。

三、申请程序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龙岩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根据申请家庭情况备妥各项应提交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工作单位等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取得受理回执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区)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公示、批准—按轮候顺序选房—办理购房手续—交房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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