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审查收件-抵押登记表-复核审批-收费建档
申报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壹份);
2、(1)国有:主管部门和国资部门同意抵押证明(原件壹份);
(2)集体:企业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书(原件壹份);
(3)股份制: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决议(原件壹份);
②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3、证明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原件壹份);
4、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壹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以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承诺时限 5
收费标准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