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受理登记申请;
2、现场勘丈绘图、核实;
3、权属审核;
4、缮制权证;
5、缴费发证(凭身份证明和收件收据办理缴费领证手续)
申报材料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用地审批手续(或建设用土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早期建的应提供各时期有权机关批准的手续)。
3、 房屋所权登记申请表及房屋四至墙界表。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或将原件带来核对无误后方可受理。
承诺时限 30
收费标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