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审查收件-实地勘查-复核、评估、审批-收费-转交发证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房地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司法裁定书、判决书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购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5、房地产转让过户表(一份,表格由交易所提供);
6、可享受契税减免的,需经农税部门批准;
7、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申请表。
承诺时限 20
收费标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