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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行业类型: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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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建房屋登记 |
[文章类型:办事指南产权登记房地产业]
[来源:]
[文号:]
[发布日期:05-07-22 00:00] |
一、应提交的证件: 1、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政府用地批文。 4、立项批文(投资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施工许可证。 8、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9、房产测绘成果(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 10、历史遗留房屋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件;改建、扩建房屋除提供原产权证件外,还应提供各时期有权机关批准的证件。 1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及房屋四至墙界表。 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或将原件带来核对无误后方可受理。 二、办证程序和时限: (一)、程序: 1、受理登记申请;2、现场勘丈绘图、核实;3、权属审核;4、公告(此项适用于登记部门认为应公告的);5、缮制权证;6、缴费发证;(凭单位证明和收件收据办理缴费领证手续) (二)、时限:3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按闽价〔2002〕房389号文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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