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龙岩市区2009年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09〕268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在岩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龙岩市区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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